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0 | 1.48 |
因公出国(境)费 | 5 | 0 |
公务接待费 | 8 | 1.4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 | 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 | 0 |
单位: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7.4%;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理性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理性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没有安排出访活动。 2022年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8.5%;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降的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2年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下级法院来院开庭、核准案件、调研监督及万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考察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车辆主要为执法执勤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2021年持平。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车辆主要为执法执勤车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